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圩恪?br>
从双方斥候在运河畔遭遇,到自己率领骑兵追到这里,前后不过是半个时辰光景。而红巾贼们却在这短短的半个时辰之内,选了一个对步兵相对有利的地形,并且用那种丑陋到了极点的鸡公车沿着半山腰摆出一道胸墙,着实难能可贵。
“那朱八十一既然敢号称弥勒佛转世,想必多少看过几本书,对军略也多少有所涉猎!!”阿速左军副都指挥使朵儿黑凑上前,笑呵呵地附和。
“正是,正是!十万蚁贼里边,总能找到一两个知兵的!”队伍中的两名千户秃鲁、鲍里厮也带住坐骑,对着远处小山上的义军轻轻点头。
沿着运河奔袭了百里,终于将这支胆敢流窜到黄河以北打草谷的蚁贼给逮住了,让他们如何能不感到欣慰?要知道,阿速左军上下,全是一人双马的骑兵。最适合野外发起冲杀。如果要是让这支贼兵退到黄河以南那泥泞不堪的土地上去。将其一举全歼的难度将凭空增大数倍,从徐州城内杀出来的贼方援军,也会令大伙防不胜防。
但是现在就简单多了,虽然贼军的头领朱八十一将队伍带到了小山坡上。但那山坡的陡峭程度,只能对战马的冲刺速度造成一些影响,却远远没达到让战马无法跑上去的地步。而此地距离徐州还有**十里路,中间还隔着一条黄河。即便芝麻李得到消息,带兵前来救援也得在一两天之后了,有这两天时间,足够阿速左军将朱八十一和他手下的蚁贼们全歼二十次,并且每次方式都不会重样!
其他阿速左军的百夫长、牌子头们,也都是行军打仗的老手。见敌军在土山上摆出了胸墙,不用上司们命令,就带着各自手下的弟兄跳下坐骑。从备用的战马鞍子后取下包裹,拿出做工精良的镔铁扎甲,慢慢套在身上。然后牵着坐骑,在帅旗附近小范围内缓缓走动,舒活因为长时间骑马而僵硬的筋骨,同时给战马积蓄体力。
一些特别怜惜牲口的士兵,则趁着这个机会从行囊里掏出炒熟的黄豆,捧到坐骑嘴边,让后者慢慢享用。他们都是天生的战士,从曾曾祖父那辈起,就在窝阔台汗的帐下效力。然后追随着蒙哥大汗征四川,陪着忽必烈大汗征阿里不哥、征李璮,追随丞相伯颜下江南、征临安、扬州。最远还有一部分人的祖先跟在张弘范身侧,将大宋最后一个皇位继承人逼进了大海。可谓战功赫赫,历史辉煌。
最近二十年,虽然阿速军的主要力气都花在了蒙古贵胄们之间的互相倾轧上,但战斗力在整个大元帝国内,依旧排得上前五位。只是将士数量实在单薄了些,左右两个军加在一起才六千多人,无法单独完成一场大的战役。所以朝廷不到万不得已,轻易不愿动用这支力量。要是动,也会把好钢用在刀刃上,让他们给十几万大军充当先锋。
作为左军的达鲁花赤,赫厮也非常珍惜自家祖辈用血水换回来的荣誉。轻易不愿意带领部下冒险,除非有上头的严命,或者绝对的把握。
今天的情况,就属于后面一种。阿速左军原本是奉了朝廷的命令,沿着运河南下,从邳州转往汴梁,与等候于那里的二十万大军汇合,由丞相脱脱的弟弟,也先帖木儿带领一道去征讨刘福通。但是在途经鱼台时,达鲁花赤赫厮却忽然听当地汉人官员汇报,说有一支人数不满两千的红巾贼,正大摇大摆地在山阳湖畔征集物资,便加快速度赶了过来。
用三千骑兵去剿灭不到两千的蚁贼,达鲁花赤赫厮没看到任何风险。此外,促使他下定决心的还有更重要的一个因素,那就是,眼前这支红巾蚁贼刚刚洗劫了拥有一座矿场的吴家庄,并且还“敲诈勒索”了周围十几个富庶的坞堡。到手的金银细软多得已经拿不下,需要用车队推着才能往回返!
黑吃黑这种事情,不仅仅是绿林好汉们擅长。作为阿速左军的达鲁花赤赫厮亦精熟此道。并且在剿灭了这伙人数单薄的蚁贼之后,他还能带着人头大张旗鼓地到受害的坞堡里转一转。相信那些苦主们,会感恩戴德地再送上一份厚礼,让他一下子就得到双倍的收获。
既没有什么风险,又能获得巨额利润,这等美事,傻子才会拒绝?!所以赫厮在发现蚁贼的踪迹之后,立刻将运送粮草物资的大船和随军出征的四千辅兵,留在了运河码头上。然后带领麾下骑兵风驰电掣地追了上去。
到目前为止,一切都如事先估计的同样完美。蚁贼们果然舍不得丢下抢到的金银细软四散逃命,而是被朱八十一带到了一座不太高的荒山上,试图负隅顽抗。而从留在地上的车辙印记可以判断,大部分鸡公车,负载都非常沉重。装得绝对不可能是粮食、皮革等轻贱之物。随便抢下十几辆,就能将这次出征的成本,翻倍地收回来。
“大人,要不要属下带两个百人队,迂回到山后,把红巾贼的退路也给堵死?!”正当赫厮在兴致勃勃地估算此战的最后收益时,左千户秃鲁凑到他的耳边,笑着提议。
红巾贼的数量只有阿速左军的一半儿,并且还是野战中以步对骑,溃败是早晚的事情。如果提前迂回到他们的身后,堵住退路,便能将他们一网打尽。对于炫耀阿速左军的兵威,对于领军出战的各位将领今后的仕途,都会有许多好处。
但是达鲁花赤赫厮,对这个能够锦上添花的建议却不是非常感兴趣。看了千户秃鲁一眼,轻轻摇头,“不用,给他们留一丝希望,他们才不会跟咱们死战到底。两条腿跑得再快,能快到什么地步?况且这周围的堡寨刚刚受过他们的勒索,见到逃兵之后,岂有不借机报仇的道理?!”
“溃兵如果去袭击堡寨。。。。。?”
“蠢,溃兵去袭击堡寨,咱们正好跟过去剿灭他们,救民于水火!”
“大人英明!”左千户秃鲁千户大声拍了一句马屁,催动坐骑,去检视自己麾下的兵卒去了。达鲁花赤赫厮则跳下战马,徒步在帅旗附近慢慢走动。将士们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把体力调整到最佳状态。借着这个机会,他也可以再仔细观察一遍对手的营地,寻找更多的薄弱点出来,以便确定进攻的方略。
才走了几步,他就本能地感觉到了某种危险气息。迅速挪动双腿,以与肥胖的体形极其不相称地速度,将自己藏在了坐骑的屁股后。
“保护大人!”亲兵队长莫尔蒙立刻大喊了一句,带着十几名铁甲武士,高举着盾牌扑过来,将赫厮与他的大食宝马遮挡了风雨不透。然而非常尴尬令人的是,根本没有任何弩箭飞过来,也没有任何重物落地的声音。对面山坡上的蚁贼,只是发出了一阵轻微的哄笑,然后就该休息的继续休息,该喝水的继续喝水,仿佛正在观赏江湖艺人耍猴子一般,声音里充满了戏谑。
“都散开吧,即便是床子弩,也打不了五百步!”达鲁花赤赫厮被笑得面红耳赤,推开众人,自己从盾牌后走了出来。
刚才显然是虚惊一场,红巾贼此番来黄河以北仅仅是为了打草谷,根本不可能带着床弩这种笨重的武器。不过车墙后的那个长长的东西是什么?赫厮的目光最后落到红巾军营地中,那个闪闪发光的管状物体上。刚才让自己感到危险的,肯定就是这个东西。与床子弩没任何类似,如此细的手臂,也不可能是投石机。
“可惜,距离太远了!”红巾军的营地内,朱八十一轻轻放下大抬枪,遗憾地摇头。这件花费了他好几个月心血和数十两黄金的神兵利器,最远有效射程大概在一百五十步到两百步之间。再远,即便能打中目标也破不了铁甲,就只能吓对方一跳了。
“将军,您不能总把获胜的希望,寄托在一两件特别的武器上!”见朱八十一在积蓄体力的时候,总是围着抬枪和火炮打转,伊万诺夫忍不住出言提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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