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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脏病发作吗?据唐苓说,不管是真的还是装的,他时不时就发作一下,标准动作可是捂着心口。而那天,却双手举在空中,怎么想都不合理呢。可是,如果并非病发,他又为什么要会难受得大叫呢?
按唐苓的说法,他由于身体不适,叫得惊天地泣鬼神。刚拿起来的饮料还没有喝到嘴,就松手掉了。如果否定“身体不适”,再来看当时的情况,就变成——他拿起饮料,然后大叫着扔掉它。和叫声真正有逻辑关系的,其实是那饮料?会是这样吗?
再往前想,死者拿起它之前,发生了什么呢?是穆歌,他先拿起了饮料,据说是口渴。但是,他为什么只是拿而没有喝呢?而且还拿得那么高。当然,“拿”这个词是唐苓说的,他那种姿势,严格说该称为“举”。我模仿他这样做时,唯一的感觉就是,如果要为这个动作配上一句解释,我会说“咱们干杯”!
如果那时,他真的这样说,就等于是他唆使死者去拿饮料的。我便不得不怀疑,我们看到的这一整件事,都在他的掌握之中。
穆歌这位同学很值得研究,但比起他,我对唐苓更有兴趣。
她说她目睹了全过程。我对她看到了什么,倒不太在意,只关心她为什么会看到。我记得我一直是东看西看,目光从来没有定在一件东西上超过十秒钟。而她注视一个地方那么久,是出于什么原因?她在看什么?或者说,在看谁?叶希?当然不。没有人会死盯着嫌弃的人恶心自己。所以,唯一的可能就是——穆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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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节:飞蛾·火(9)
这样一想,她的古怪之处,就都可以讲得通了。
她和叶希,似乎冲突激烈。舞会上的昏暗灯光和赠送荧光棒,都是叶希的提议,她也颇有微辞。我要是表示不满,等于和她同仇敌忾,她应该高兴才是。可当我出言讥讽时,她却好像要咬我一口。是不是因为,这些都是会长大人批准的?如果我要骂,等于把他也骂在其中,唐苓自然不会乐意了。
再往远了想。她根本不喜欢操持事务,却进学生会忙前忙后,其目的昭然若揭。
那天态度也瞒不了人哪。和我讲述案情时,虽然把参与的两个男生都叫做“他”,但语调明显不同,提到其中一个时,总是无限柔情。就连嗔怪他听信谗言,也是嘟着嘴的女儿娇态。这些,也许她自己没察觉,但我要是看不出来,就算白长眼睛了。
从事暗恋活动的人,有几个共同的爱好,比如凝视。
我站在窗户边时,她百忙之中过来找我。是来找我吗?还是假装来找我,其实只为了看一眼窗外跳舞的他?我甚至怀疑,她一开始把我支使到窗边,就是为了做这个用。而他进大厅后,她美得蹦蹦跳跳不说,眼睛也始终追随他,和我说话也变成应付。后来完全忘记我的存在,注视着窗外,只因为他出去了。她在看他,顺便看到了这件事。听她的形容,对一颦一笑都观察细致,记忆清晰,也只有暗恋的人才做得到。
除了欣赏,她还热衷于模仿。我想,复制他举动的过程,一定有种特殊的甜蜜与温馨,仿佛在和心上人约会。他一进图书馆,先到饮料箱前。她大概想多一次近距离接触的机会,就把可乐扔给我,也跑过去,并拿了和他相同的美年达。这种饮料由于被他选中而身价倍增,立刻得到她的青睐,其他种类马上不入她的眼了。那种号称“很好看”的鹰爪手型,是不是也来自他身上?她见他这么做过,觉得十分优美,所以学来了?可是,出事时他拿饮料的样子很正常呀。这是怎么回事?
而最令我耿耿于怀的,是唐苓说过的红色。我思前想后,那会是什么呢?她是在大厅里看见它的,而那里光线很不好,它很醒目足以被发现吗?从她曾认为是荧光棒这点看,它应该会发光……
忽然想起一件始终无法忘记的东西——饮水机。它在舞会中实在派不上用场。但是,如果它对这件事很有用呢?
用过饮水机的人都知道,它平时处于保温状态。一旦有人接了热水,加热功能立刻启动,红色指示灯就会亮起来。唐苓走过它时,眼角扫到了?可是这种天气,谁会接热水呢?
等等,我懂了,一切都串连起来了!
透过唐苓极端的敌意,可以看出叶希和穆歌一定关系不睦。而那天,叶希似乎对他最近反常的听话得意万分,因为捏住了什么把柄?这会是动机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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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节:飞蛾·火(10)
死者会到案发现场,不是出于自愿。他那时看东西,曾把手放在眼睛上。我还以为他又在作怪,其实是在挡光?那里的光应该是相当强的。再喜欢当眼前花的人,也没必要这么虐待自己吧?
会不会,他跑到那里站着,是去赴约?之前他曾询问穆歌的去向。他约了他吗?“咱们人造河边见”?不能小看这条河,它可是极重要的道具。
叶希带着听饮料去,这简直是一定的,参加舞会者几乎人手一罐。整个阴谋的策划人一边跳舞,一边留意着他易拉罐的样子,看见了,是美年达!
舞蹈结束后,穆歌立刻去拿了相同的种类。唐苓再一效仿,这个品牌我看得都烦了。
他喝掉里面的饮料,用空罐接了热水。我学过初中物理,知道金属的传热速度有多快。他只能抓着罐子的上沿。这个临时性的动作,被人忠实地拷贝下来。
他走到现场,把经特殊处理的易拉罐和叶希的放在一起。两个人交谈,说到激动人心处,他抢先举起叶希的饮料,说“来,碰一下!以后和平相处。”
干杯的动作,往往象征着约定和尊重。叶希这样自以为是的人,一定对它十分迷恋,乐此不疲,便毫无疑心地去拿剩下的罐子……于是,“啊”!大叫一声,只是因为被烫伤。以他招摇的个性,被蚊子叮一口,恐怕都要嚷嚷得全世界都知道,何况是这么严重的事?可惜他不明白,在别人眼里,他已经是突发心脏病了。而那惹祸的罐子,也按照穆歌预想的,掉在了河里,骤然降温。另外一听饮料也被扔进去,两个混在一起,这样就没有人怀疑它们入水前曾被调换过。这就是约在河边的意义。很成功,证据在谋杀还没开始前,就差不多消失干净了。
穆歌做出一副扶持病人的样子,冲了上去。除了佐证心脏病的说法,还跨越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。然后,他做了什么,会置人于死地?毒?对!可是……我真笨,毒不光可以内服的。是的,一定是毒针!刺破死者的身体……
这并不离奇。以前看到影视中出现这种手法,觉得难以置信,便去查资料。结果发现,外伤入体,二十秒内可造成心脏麻痹的药物,不但存在,种类还繁多。
可是针如何携带?放在衣兜里,跳舞时一定误伤自己;包裹太过严密,使用又不方便。想起来了,案发前他不是在玩弄领子上的仿真花吗?是藏在那里面吧?实在安全又便携!
这个凶手,总能让每样东西,都发挥出最大价值,真是有心机。他清楚自己的计划很不错,如果有个从头看到尾的观众则更好。一位忠实崇拜者,用来帮他作证洗脱嫌疑,巧妙的安排!他知道她会注意,但生怕她不够注意,就去慰问“辛苦了”,等于告诉她“我在这里,你要看现在是好机会”。随后放她去轻松,给她制造观赏的条件。他有布置会场的权力,现场弄得明亮异常,也是为这个,他必须让她看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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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节:飞蛾·火(11)
案发后,他忙不迭地向警察解释,并不是因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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