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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6章 一言为定(第1页)

暮色像一块巨大的灰色幕布,从天边缓缓拉下来,将整片战场笼罩在一种朦胧而压抑的光线中。远处的山峦只剩下模糊的轮廓,像是巨兽蹲伏在大地上。空气里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,混杂着硝烟、泥土和某种说不出的焦糊气息。

山坡上,喊杀声此起彼伏,刺刀的碰撞声在暮色中显得格外清脆,又格外刺耳。

王排长带着他那三十多个弟兄,已经跟鬼子拼了将近二十分钟。他的棉袄早就被汗水浸透,前胸和后背各有两处被刺刀划开的口子,露出里面灰白色的棉絮。他的脸上溅满了血,有自己的,更多的是鬼子的。

他手里的武器,不是普通的军用刺刀,而是一把鬼头大刀。

这把刀跟了他整整5年,从卢沟桥事变那年开始,就一直陪在他身边。刀背厚实,刀刃锋利,刀柄上缠着的红布已经被血浸成了黑褐色,分不清原本是什么颜色。刀身长约三尺,重七斤二两,刀背上刻着两个模糊的篆字——“斩鬼”。刀柄的末端是一个铜铸的鬼头,鬼头怒目圆睁,嘴巴大张,像是要吞噬一切邪祟。

王排长双手握刀,刀身在暮色中闪着暗沉的光。他的动作不花哨,不炫技,每一刀都是实战中磨出来的杀招,干脆利落,毫不拖泥带水。

一个鬼子兵端着刺刀冲过来,刺刀直奔王排长的心窝。王排长身体微微一侧,刺刀擦着他的肋骨刺空。他左手松开刀柄,右手单手握刀,从下往上猛地一撩。

这一刀叫“撩刀式”,是鬼头刀法中最基础的招式,但在王排长手里使出来,快得像是闪电。刀锋从鬼子的腹部一直划到胸口,棉衣被切开,皮肤被切开,肌肉被切开,连肋骨都被削断了两根。

鬼子的眼睛猛地瞪大,嘴巴张开,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叫。他的身体被这一刀的力量带得向后仰去,腹腔里的东西哗啦啦地涌出来,混着血水溅了一地。他踉跄着后退了两步,然后双膝一软,跪倒在地,上身慢慢地向前倾斜,最终脸朝下趴在地上,不动了。

王排长看都没看他一眼,转身迎向第二个鬼子。他的大刀上下翻飞,时而如猛虎下山,刀势凶猛,一刀劈下去带着呼呼的风声;时而如灵蛇出洞,刀尖诡异地转向,专挑鬼子防守的空隙钻。他的动作流畅得像是在跳舞,每一个转身、每一次劈砍,都恰到好处,既不浪费一分力气,也不多做一个多余的动作。

“排长!小心左边!”一个弟兄大声喊道。

王排长头也不回,大刀往左边一抡,正好磕在一把刺刀上。铛的一声,火星四溅。那个偷袭的鬼子被震得虎口发麻,刺刀差点脱手。王排长趁势往前一冲,刀柄末端的鬼头铜锥狠狠撞在鬼子的面门上。

“啪——”鬼子的鼻梁骨当场碎裂,鼻血狂喷,他惨叫着捂脸后退。王排长跟上一步,大刀横着扫过去,刀锋划过鬼子的喉咙,带起一蓬血雾。鬼子的叫声戛然而止,双手捂住脖子,血从指缝间汩汩地往外冒,他的眼睛瞪得像铜铃,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,然后慢慢地软倒下去。

“好!”弟兄们齐声喝彩。

王排长喘了口气,抹了一把脸上的血,朝四周扫了一眼。他的三十多个弟兄已经倒下了七八个,剩下的也大多带伤。但鬼子的尸体更多,在他们面前堆了至少五六十具,有的叠在一起,像是一堆破烂的布偶。

“弟兄们,顶住!”王排长大吼一声,声音沙哑但中气十足,“咱们身后就是咱们的阵地,退一步,阵地就没了!给我杀!”

“杀!”剩下的二十多个弟兄齐声怒吼,声音虽然不大,却带着一种让人热血沸腾的力量。

就在这时,王排长注意到一个细节——前方鬼子的人群中,有一个人没有端着刺刀往前冲,而是蹲在几个鬼子兵的身后,手在腰间摸索着什么。

那是一个日军军曹,脸上戴着圆框眼镜,嘴唇上留着一撮仁丹胡。他的眼神阴鸷而狡猾,嘴角微微上翘,露出一丝残忍的笑意。他的右手从腰间掏出一个东西,黑乎乎的,椭圆形,顶端有一个拉环。

王排长的瞳孔猛地一缩——手雷!

日军的九七式手雷,又称“甜瓜手雷”,杀伤半径七到八米,爆炸后会产生数百块碎片,覆盖范围极大。而那个军曹所在的位置,距离王排长不过十来米,如果他拉环后扔过来,王排长根本来不及躲闪。

王排长的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,身体已经本能地做出了反应。他猛地往右边扑去,想要找到一个掩体或者卧倒。但他的动作还是慢了——那个军曹已经拔掉了保险销,在手雷上用力磕了一下,点燃了延迟引信,然后挥臂朝王排长扔了过来。

手雷在空中划出一道抛物线,黑乎乎的一团,在暮色的背景下几乎看不清。但王排长看清了,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越来越大的黑点,心里只有一个念头——完了。

手雷在空中的时间不过一两秒,但在王排长眼里,仿佛被拉长了无数倍。他看到手雷在旋转,看到它表面粗糙的防滑纹路,甚至看到它尾部拉环留下的那根细铁丝在空中闪了一下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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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想躲,但身体已经来不及做出反应。他想喊,但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发不出声音。他的脑海里闪过很多画面——老家院子里的那棵枣树,娘坐在门槛上纳鞋底的样子,媳妇递给他一碗热汤时脸上的笑容,儿子骑在他脖子上咯咯笑的声音。

这些画面像走马灯一样在他眼前闪过,快得不可思议,又清晰得不可思议。

然后,他看到一个人影从侧面飞了过来。那个人影来得太快了,快得像是凭空出现的。

他穿着一身黑色的棉衣,身形矫健得像一只猎豹,双脚在地面上连续点了几下,每一次点地都带起一小蓬尘土,身体像是没有重量一样,几乎是贴着地面在飞行。

这是轻功。

不是武侠小说里那种飞檐走壁、腾云驾雾的夸张描写,而是实打实的身法功夫——脚尖点地的一瞬间,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到脚掌前端,利用地面的反作用力将身体弹出去,同时配合腰腹的扭转和双臂的摆动,在空中保持平衡和方向。这一连串动作需要在零点几秒内完成,对力量、速度、协调性的要求都极高,非十年以上的苦功不能练成。

李三练了整整二十年。

他八岁拜师,从最基础的扎马步开始,每天天不亮就起来练功,寒暑不辍。冬天手冻裂了口子,夏天汗流得像从水里捞出来的,他从没叫过一声苦。轻功这一门,他练得最苦,也练得最好。师父当年说过一句话:“三儿这娃,脚底下有弹簧,天生就是练轻功的料。”

此刻,李三把二十年的功力全部使了出来。

他原本在二十米外的地方跟几个鬼子缠斗,眼角余光瞥见那个军曹掏出手雷的时候,心里就咯噔了一下。当他看到手雷朝王排长飞过去的时候,身体已经先于大脑做出了反应。

他猛地发力,双脚在地面上重重一蹬,整个人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射了出去。他的身体在空中几乎平行于地面,双手前伸,像一只俯冲捕食的燕子。这就是师父传他的绝招——燕子抄水。

燕子抄水,顾名思义,就是燕子掠过水面的样子。燕子飞得很低,翅膀几乎贴着水面,用嘴巴轻轻一点水,就掠过去了。这一招的要诀不在于飞得多高多远,而在于速度和精准——在最短的时间内,用最少的动作,到达最精确的位置。

精灵:每天一个随机天赋  林家有女异世归/富二代修仙日常  表哥有条金大腿  大佬都宠我  末日归途:带着家人杀出鹰国  绿茶她翻车了  给哥哥口交被人发现了  万剑朝宗  修仙:我在云疆养仙蚕  星尘之誓  穿越五零年代当学霸  快穿之女王  民国第一侠女  锦鲤少女捉鬼日常  黄嘉怡老林笔趣阁  时来允转  你是心底的欢喜  穿完66本书成全能女神了  极限宠爱[重生]  人人都爱恶婆婆[八零]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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