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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开始于2009年夏天的尧县。
江婉怡喜欢这种雨后的天气,雨水洗去了夏日的闷热,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潮湿的凉爽,她手里拿着小侄子的青蛙雨伞,脚上穿着粉色的雨鞋,不小心踩进一个浅水洼里,看着地上溅起的小水花,心里有一种没法形容的快乐。
江浩轩和她一样,一到下雨天就想往外跑,跟一匹小马驹子一样,拉都拉不住。
江浩轩是她小侄子,今年刚满四岁,去年的时候,还左一个“小嘟嘟”右一个“小嘟嘟”地叫她,这才多长时间,现在已经会和她拌嘴了,她妈说小孩子就跟那抽枝的柳条一样,一天一个变化,一眨眼就长大了。
就像他们,一眨眼,也都长大了,人一长大,烦恼就多。她刚刚得知了高二的分班结果和各科的配套老师,现在的心情,已经不是踩一下水坑就可以摆脱掉的了,既然一下不行,那就踩两下。
结果烦恼太大,脚上没收住力道,水洼比看起来的又深,一脚落下去,水花全都溅到了腿上,她自己都吓了一跳,腿上溅到倒是无所谓,反正她回去也要洗澡,幸亏现在是午休的时间,又是下雨的天气,路上没人,不然溅到别人身上就是她的罪过了。
江婉怡刚松一口气,“吱”的一声,伴随着自行车的刹车声,一条长腿支在她面前,江婉怡看到长腿的主人,起了亮光的眼睛弯下来。
这条七拐八拐的偏僻小路是她偶然间发现的,算是她心情的秘密基地,她每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,都会绕上很大一圈来走这条路,这一片和她家那边一样,是独门独栋的老胡同,现在已经没几家住户了,就算是好天气,路上的人也不是很多,偶尔有几个大爷聚在一起下棋,或者大妈牵着小狗在树荫下散步。
小路两边茂密的白蜡树枝叶在空中交汇,搭成了一个天然的凉棚,红砖墙上长满了不知名的粉色小花,微风吹过,淡淡的清香迎面而来,外面快速变化的世界好像遗忘了这一角,她喜欢这种清净中带着一些烟火气的祥和。
在这里碰到他实属意外,这条小路到哪儿去应该都不顺路。
“季昂,你怎么从这儿过?”
“走错路。”季昂言简意赅地回她。
他的嗓音有些凉,像夏天的雨打在皮肤上,不会叫人觉得冷,倒有几分清爽之感。
江婉怡已经熟悉了他这个样子,他小的时候也这样,明明是一个五六岁不过的小屁孩儿,偏偏跟一个小大人一样,整天淡着一张脸,遇到高兴的事情,她眼睛都要笑没了,他却没什么反应,她要是哇哇大哭,他就蹙着眉头看着她掉眼泪,至多抽出几张纸,塞到她手里,让她擦擦鼻涕,连一句“别哭了”都不会说,更不用说给她一个安慰的拥抱。
大概长得漂亮的人天生就高冷一些,更何况是他这样顶顶漂亮的男孩子。
他漂亮到哪种地步,幼儿园的小朋友,无论男孩儿还是女孩儿,都想和他一起玩,因为大家都觉得他是洋娃娃,皮肤比牛奶还白,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透着清亮的光,密密的长睫毛又卷又翘,大家都在猜他的睫毛到底有多长,可能得拿尺子量一量才能知道。
最后小伙伴们把这个重大的任务交给了江婉怡,因为她是他的同桌,更重要的是,他的手只给她牵。
小朋友们玩游戏,谁都想跟他一组,遇到手牵手的游戏,无论中间隔着多少人,他都会走过来牵她。其他小朋友问江婉怡,他为什么只给你牵手,江婉怡歪头想了想,可能因为我们从刚出生的时候就是好朋友。
江婉怡比季昂小三天,两个人的妈妈产后住的同一间病房,江婉怡睁眼见到的第一个小朋友就是季昂。
小朋友们这下理解了,江婉怡和季昂都好朋友那么多年了,季昂当然会更亲近江婉怡一点儿。
作为季昂好朋友的江婉怡,让她本来就很好的人缘更好了,好人缘的江婉怡也接下了朋友们交给她的任务,她决定在他午睡的时候,来量一量他的睫毛有多长。
但最终没能干成,她量到一半,他突然睁开了眼睛,当时江婉怡那颗紧张的小心脏,就跟刚才落到水坑里的脚一样,“扑通”一下,那个时候还在幼儿园的她还不知道,那种感觉叫做失重。
她只是慌忙地捂住了他的眼,然后施展了催眠术,小声念叨着,让季昂忘记刚才的事情,继续回到睡梦中,他竟然真的又睡着了,而且醒来后也不记得午休发生的事情。
五岁的江婉怡曾一度以为自己是天选之人,拥有别的小朋友没有的特异功能,会催眠,会让人失忆,不过后来无数次的事实证明,她这个天选之人的特异功能,也就灵了那么一次。
一转眼,漂亮的小男孩儿长成了高高瘦瘦的少年,皮肤还是那样白,睫毛还是那样长而翘,但是肉嘟嘟的小脸蛋变得有棱有角,眉眼清俊,鼻梁高挺,江婉怡每次见他都会感叹,他出生前,一定给造物主偷偷吃了糖,不然造物主怎么那么偏爱他,他好看到让她一个女生都羡慕。
一阵风吹过,树叶上挂着的雨淅淅沥沥地往下掉,江婉怡撑开手中的伞往前走了一步,想将伞举到他头上,给他遮一下,只是青蛙雨伞太小了,要想撑住两个人,距离比她想的要近,她都能看到他瞳仁儿里的倒影,是她的。
她举着伞的手没动,脚又往后挪了一小步,半个肩膀露在了伞外,也拉开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。
“你是要回家吗?”她问他。
“嗯。”
季昂的手从车把上移开,轻轻推了一下伞柄,伞又重新遮住她的肩膀,他从斜挎的背包里拿出一件-->>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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